我第一次遇见他那天也是第一次成功翘掉威尔逊神父组织的弥撒,在艾洛蒂·勒费弗尔把我扔到圣约翰救济院的第五个月。
那是个阴雨连绵的星期天,属于基督徒的大日子,而我这个“不忠不义”的叛逆分子愤怠地走在大街上,因为其他孩子的闹剧和母亲的谎言而怒气冲天——我终于确信她再也不会来接我了。
伦敦东区的街道笼罩在灰蒙蒙的空气里,石砖建筑散发出淡淡的潮湿味。我踩着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走进街角的巷子里,看见下水道旁有一条黑色的小蛇,昂首冲我吐着信子。像绝大多数的七岁儿童一样,我幼稚而蛮横地认为这只可怜的动物在毫不留情地嘲笑我的际遇,于是我抬起脚,用尽全力踩了上去。
还没等到黑蛇在我鞋底下断气,我就猛地摔到了地上。似乎有什么东西绊倒了我,舌头突然在嘴里跳起踢踏舞,上下颚不由自主地张开,然后狠狠地咬在舌尖上。我发出一声尖叫,抬头迎上一对愤怒的黑眼睛。
男孩怨毒地看着我,捡起黑蛇放进口袋。他的皮肤很苍白,黑卷发搭在阴郁的眉骨上,梳理得很整齐。袖口洗得发白的黑外套过于宽大,把他笼罩其中,显得他过于消瘦。
“这是一个警告,下一次你再这么做的时候将是你的舌头最后一次待在嘴里,”他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目光审视着我,恶狠狠的语气威胁十足,“我知道你,你住在圣约翰,和那些穿黑袍子的人在一起。”
我恼火地站起来,“我怎么知道这是你的宠物!”看在上帝的份上,谁会养一条蛇当宠物。
我刚准备开口骂出几句更难听的话,还没来得及发声就再次猛得摔到了地上。我狼狈地爬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了男孩平淡又轻蔑的脸,他身上快要溢出来的傲慢灼人得相当刺眼。
于是一瞬间我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像是某种隐秘的挑衅似的,我把舌尖上的血腥味咽了下去,怒气冲冲地抬起手,一阵并不灼热的暖流涌过指尖,把他的袖口烧着了。
男孩几乎是下意识的,带着冰冷的怒气将燃着的袖口猛得向下甩去,火苗夹杂在布料烧焦的气味里很快熄灭了,在袖口上留下一个边缘焦黑,冒着细烟的破洞。
我欣赏着他脸上一闪而逝的警惕,“你可不是这里唯一会这种小把戏的人。”
“小把戏?”他的声音更轻了,比起愤怒更像是戒备,冷的像薄冰,“你从哪里学会的?是那些穿黑袍子的人还是别的地方?”
“我自己就会了。”我向后退了一步,盯着从他口袋里探出头来蓄势待发的黑蛇。
他冰冷的黑眼睛轮番扫视着我,像是极力在从我的脸上找出任何撒谎的痕迹,“说实话!”
他的语气咄咄逼人,显然不是第一次向别人下达这种命令。我比他矮了快要一个头,装出再底气十足的姿态也显得虚张声势。我必须承认在这一刻我对面前的男孩产生了畏惧。
“我说,我自己就会了。”嘴里的舌头依旧在不依不挠地隐隐作痛。
我们一时之间都没有讲话,我谨慎地打量他,他也在观察我。我们像两只潜伏在草丛里的爬行动物,嗅着空气里不可名状的气氛蓄势待发。这个话题在紧张的氛围里急剧攀升,在到达顶峰时骤然消亡了,仿佛我们在一瞬间里达成了某种隐秘的共识。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哪里?”我怀疑地看着他,再次开口时带上了更多戒备,“你是不是还知道我叫什么?”
“我有自己的门路,”他又换回了那副嘲弄的腔调,“所以你最好当心,无论如何,这件事不会就这么算了。如果你不想在某天下楼梯的时候摔断腿或者在重要的日子里发高烧,我建议你最好付出相应的代价。”他示意了一下烧焦的外套袖口。
我瞪了他一眼,但出于对他这些怪异的能力的忌惮,我只好告诉他我会想办法,“好吧,我算是明白了,”我恼火地说,“你总该告诉我该上哪儿去找你吧?”
他审慎的目光像在打量一件玻璃橱窗后待价而沽的商品,沉默了片刻才说,“汤姆。伍氏孤儿院的汤姆。”
从那天开始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和他说过的话,更多的是他那种神奇的能力——它们可比烧头发和修东西要酷多了。我想到他或许会派遣小动物来监视我,这个想法令我恶心的同时让我一阵发毛。我想起他揣着黑蛇斜倚着墙壁的姿态,暗自发誓一定要把他连同他那副嘲弄的嘴脸一起塞进下水道。
我在两个星期后的早晨弄到了一件灰外套,它的主人是一个褐色卷发的高个儿男孩。衣服很陈旧,因为被反复浆洗而变了形,背部还有呕吐物无法洗去的污渍痕迹。我把它装进一个旧纸袋,一溜小跑穿过两条街,又一次翘掉了威尔逊神父组织的弥撒。
我绕到伍氏孤儿院的后院,隔着高高的铁栅栏向站在一颗橡树底下的小姑娘呼喊,“嘿,不好意思——”她抬起头看着我,我努力挤出一个温和的微笑,“能帮我找个人吗?我拿这个项链和你换。”
她接过了我手里有点生锈的十字架吊坠,“你要找谁?”
“汤姆,”我打算把纸袋给她代为转交,“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
出乎意料的,她的表情瑟缩了一下,没有接过袋子,“你找哪个汤姆?是汤姆·邓恩还是汤姆……汤姆·里德尔?”她把最后一个单词压得很低,仿佛触犯了某种禁忌。
“黑头发,黑眼睛,”我哪里知道他姓什么,“白得像死尸。”
“那就是里德尔。你不应该来找他,”她飞快地说,“也不应该来这里。他非常——”她迅速回头看了看周围,声音压得更低了,“古怪。他是个怪胎。”
“是么?”一道熟悉的,冷冰冰的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了,“他是个怪胎。”
我偏过脑袋看见后院拐角处的汤姆·里德尔不紧不慢地向栏杆走来,那个姑娘尖叫一声飞速跑开了,才跑出不到半英尺就狠狠摔倒了地上,比我第一次见到里德尔的那天摔得还要狼狈。
他对空气里短促的尖叫声充耳不闻,任由她哭着跑开了。他毫不客气地伸手拿走了我手里的纸袋,当着我的面把外套取了出来,有条不紊地翻看布料的正反面,像一个衣料商人一样开始评估它。
我看着那个姑娘逐渐缩小的背影,有点好奇如果她告状的话他会怎么办,但转念一想他大概根本用不着担心这一点,他的手段可比我的要丰富多了。
空气里的沉默让我有点不安,我只好尽量没话找话,“汤姆,她说——我是说她告诉我——你姓里德尔,”我干巴巴的声音很僵硬,“真是个独特的名字,我喜欢它。”
他停留在外套上的目光移到了我脸上,依旧面无表情,我怀疑他根本就不具备微笑这种能力。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还以为他又要挑剔地报复我了,但好在他收下了外套,一句话也没说。真是感天动地,看来今天我还算走运。
我跑回救济院的当晚就被威尔逊神父叫住了,我顺从地跟着他走进一楼的室内小教堂,在第一排的长椅上坐下,他则坐进了自己的扶手椅里。
威尔逊神父是圣约翰救济院里我唯一喜欢的人,不会被孩子们扮出来的假面愚弄和欺骗,这个鬼地方里唯一的聪明人。我喜欢他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在所有大人无一例外将劳拉·兰迪奉若珍宝的时候,他对此持保留态度。他关心那些角落里无人问津的声音,用温和平等的态度和孩子们交流。他对人性中一切最恶劣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却依旧选择理性地宽容。我一度认为如果耶稣真的有面貌,那他应该是威尔逊神父这样的。
“德斯女士说你逃掉了两次弥撒,我能知道为什么吗,”他深陷在黑色靠背椅里,温和地交叉双手,“你遇到了一本引人入胜的故事书?还是因为别的孩子?”
我盯着他胸前闪闪发光的十字架,“是因为我的骨头缺乏锻炼。”
是因为她们叫我女巫。但我当然不能这么说,这个词是禁忌,而我还不想破坏这独一份的偏爱。
我在圣约翰救济院没有朋友,我也不需要。周围的同龄人大都不那么喜欢我,而我恰巧也不喜欢他们。但我喜欢和威尔逊神父聊天,如果一定要这么说的话,我想他算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微笑着叹了一口气,当然不会相信我的这通胡扯,“好吧,那我们假设它真的需要锻炼。”
“德斯女士让你为难了,对吗?”我问得很直白,但我知道威尔逊神父并不介意,他对我坦率的尖锐一向很宽容。他有一次说我是个“心智早熟”的孩子,我自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很聪明,擅于察言观色,“我需要做什么?我去向她认错的话会让你更好办还是参加下一次的弥撒?”
“是的,她很不高兴。不过这不是我想跟你谈的重点,别把它放心上,我不是来替她兴师问罪的,”威尔逊神父平静地看着我,“我知道你比很多孩子都更加独立,但是如果你碰到了什么麻烦,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
“是的,我知道,”我说得飞快,“我一直对此充满感激。”
“你对自己太苛刻了,”他温和地看着我,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架,“神爱世人,维多利亚。神也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