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的夜晚来得总是迟钝。
银白色的跑车驶出大厦时,天际线处隐隐约约点燃橙红色的光辉,只不过更远处是阴沉的灰云。
跑车一阵风似的路过行人,爆裂的轰鸣声引起来来往路人的低声惊叹。高耸入云的建筑群也不约而同亮起了灯,闪着蓝白金属光泽的‘舒适集团’四个大字格外惹眼。
冷清的办公室内,一盏古式台灯晕出暖黄色的灯光。
舒琮砚起身将展架上的龟背竹拿回了办公桌上,盆栽里的土壤已经变干,原本棕红色的土壤开始泛黄,而随着他搬运的动作,几粒尘土沾上了他的指节。
龟背竹被放好,他用湿巾擦了擦手,动作轻缓,厚实的湿巾从手腕游移到指尖。紧接着,他拿起一旁的水壶,水壶下的电热水器展示着沸水的温度。
热水缓缓地从瓶口流入了花盆里,直到水壶再也倒不出水来,他才停下手。
一旁的手机在此时亮了起来。
【周梓:表哥,有空吗?】
舒琮砚没回,而是敛眸观察着花盆里的土壤情况。
不多时,花盆下的积水盆里慢慢张出了浅棕色的水渍,水渍不断扩张,变成一圈完整的圆时,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号码。
电话很快被接通。
舒琮砚语气冷怠:“你现在在哪里?”
“那怎么定位显示在沈杉家?”
他说着,从抽屉里抽出一摞文件继续看着,“我不关心你和赫屿之间的事情,还有,别让我发现你和沈昱之还在联系。”
他话刚落下,对面穿来噼里啪啦的讲话声,语速太快,惹得他皱了皱眉头。
“周梓,我的耐心是不错,但我帮你是看着你父亲的面子上,你这先前闯下的祸事足以消弭你父亲对我母亲的恩情,所以,趁着我心情还算不错,我劝你出国。”
电话那头先前的说话声不算大,只是语速很快,只是听见出国两字时,语气变得尖利起来,透过那小小的听筒扩散到正件办公室。
“出国是不可能出国的!你就给我死了这条心吧!舒琮砚你就是个疯子!”
话闭,对面挂断了电话。
急促的挂断声在耳边回响,舒琮砚扯了扯嘴角,将手机熄屏继续埋头看文件。
*
远处的乌云肉眼可见地变大,灼热的阳光渐渐散去,蜿蜒的山道上,一道纤细的身影缓慢地顺着山路往下走着。
就在三小时前,路过的车辆惊动了猫妈妈,惊慌中猫妈妈钻进来草丛深处再也没出来,独留小猫在马路边叫着。
小猫叫得凄惨,她于心不忍,把小猫丢在马路边只有等死这一种结果,但她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于是她带着小猫钻进草丛试图去寻找猫妈妈。
三个小时过去了,猫妈妈没有找到,小猫的叫声从尖细变得沙哑,一声声弱小的哀嚎让她都心疼不已。
没办法,她是当了母亲的人,最见不得幼年时期生物的哭嚎声,而小猫的哀嚎让她想到了她的女儿,她的宝珍。从生下宝珍之后,那一团小小的肉团在她怀里还没捂热,就被李苁蓉强制带走抚养。
因此与赫屿婚后的日子里,与宝珍的每一次见面则是她仔细珍藏的回忆。小小的女孩从牙牙学语到会步伐蹒跚跑着叫妈妈,再到每一次分开时的哭泣,都是她不愿与赫屿分开的根本原因。
孩子还小,不能缺少完整的家庭。
小猫的嚎叫声让她动了恻隐之心,那么小的那么无助的幼猫,不能失去妈妈。
还好今天背了包,她将包里的东西全都扔下,将小猫放进了包里。
进入密闭的空间里,小猫似乎有了安全感,不再哀嚎。
可花朝夕拿出手机打车时,才发现无人接单。这边别墅区坐立在山顶,很少有师傅接单,屋漏偏逢连夜雨,手机在山顶的信号也不好,电话也打不出去,于是她只能带着小猫徒步下山。
好在徒步前,她和小猫都喝了些水,不至于被渴死。
午后的太阳不再毒辣,花朝夕在没有嫁入赫家时,家里的家务轻活重活都是由她来做,有时候围着灶台与学业两头跑她一天的脚程从不停歇,走这一段盘山路,虽然累,但不至于艰难。
怕就怕在要下雨。
花朝夕眯眼看了看天边的乌云,将披散的头发扎成高高的丸子头,本以为今天要去见周梓,她刻意穿了高跟鞋,但现在徒步下山那肯定就不合适了。
山路最不缺的就是石块,她将高跟鞋拖下,找到石块用力一敲,那长长的鞋跟就被敲了下来。穿上残缺的高跟鞋,她有些羞涩地抿唇一笑,心想要是赫屿见到她这副模样肯定又要说她丢人了。
一想到赫屿,她原本平静下来的心又揪了起来。
包里的小猫在此时又喵了两声,仿佛是在催促她赶紧回家。花朝夕拉开包袋,对着里面黄黄的小脑袋温柔说道:“小家伙,我们回家哦。”
小猫听见人声,昂着脑袋又喵了几声。
小猫的叫声暂时振奋了她,她又低低说了句:“系好安全带,咱们出发啰。”,说完,她径直往山下走去。
下山的路上有路过的豪车发出鸣笛,但她视作未听见,只是靠着脚程一味地往下走。
嫁入赫家这三年,赫屿在心情好的时候也会给她讲一些豪门里的龌龊事,这让她对这些陌生的富人生出了浅浅的警惕性。
随着她的步伐,山下的城市慢慢变灰,但眨眼间,灰色被遣散,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耀开来。一阵阵风从树林刮过,山上的路灯也一盏盏被点亮。
弯道处传来尖锐的鸣笛声,花朝夕顺势走到转弯灯牌下等待车辆开走,她低着头,将包往后拉了几下。
弯道下方的远光灯愈发亮眼,一道矮小的车影从她身边划过,见车辆往上冲刺,她继续往下走。只是刚没走几步,连续的鸣笛声便从身后传来。
紧接着,车影从她身侧划过,花朝夕还未反应过来,只听见一阵刺耳的轮胎抓地的摩擦声,摩擦声停下,两道光直挺挺地打在了她身上。
车内的人像是没注意到她的不适,两道远光灯打出的光像巨大的冰淇淋蛋筒将她包裹住。
隔着车窗,沈杉冷笑着凝视花朝夕。
这女人真是冥顽不灵。
他心想。
远光灯将她照得无处遁形。
相比起午时的温婉形象,她此时狼狈了不少,衣服乱糟糟的,脑袋上还插着几片树叶,白色的蚕丝旗袍上还沾着泥渍,一下午未见,人还短了几公分,就跟海绵缩水似的。
思及此,他又乐不开支地低笑了两声。
他发现他把生平所有的比喻手法都用在了车前的女人身上,一会儿是白米饭,一会儿是玉佛立像,一会儿又是海绵宝宝。她要是海绵宝宝,那他她老公就是蠢得出奇的派大星,说话做事只靠那枣仁儿大的脑仁。
沈杉坐在车里低笑着,丝毫没注意到车前的花朝夕此时正在挪着小碎步慢慢往前走,等他抬眼时,车窗前早就没了女人的踪迹。
透过后视镜上还能看见她未走远,沈杉用力地按了按鸣笛,拉开车门下了车。
摔门声响起,他看见她的背影瑟缩了下。
胆小如鼠。
沈杉忽然想到了这个成语。
“继续走啊,我看你不是挺会走吗?”沈杉一只手插兜,眼睛凝视着女人的背影,他的语气很是不悦,但嘴角却微微上扬。见花朝夕仍然背对着他,他语调拔高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耳朵是聋了吗?赫屿没教你怎么和人交谈吗?”
听见男人的怒斥声,花朝夕的心颤了一下。
好消息,不是人贩子。
坏消息,这人比人贩子还可恶。
赫屿曾经对她浅浅评价过沈杉,说他是阳光俊朗的外表,恶毒蛇蝎的内在。
沈杉从小就喜欢玩刺激的极限运动,这导致他对疼痛的感知敏感度极低,他之前去地下打过黑拳,不为别的只为刺激,某次黑拳比赛,对方见他外表没有杀伤力,于是说了些贬低的话语,结果就是对方被他打成了植物人。
虽然打黑拳是违-法的,但因为对方成了植物人,沈杉母亲还是给了不少钱出去。
也因这事,花朝夕对沈杉有种莫名的恐惧。
她很害怕情绪不稳定的人。
而她迟迟未回头,沈杉像是低骂了句什么,随之而来的是逐渐清晰的脚步声。
脚步声停在了她耳畔,她感到一根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背,“你是鬼上身了吗?怎么叫也叫不动,需不需要我帮你驱下鬼。”
男人的话不阴不阳,像是带着特别的暗示。
这句话钻进花朝夕的耳朵里便变成了,“再不理我,就把你打残。”
她不能残,如今家里已经有个像是残疾人的老公了,她要是残了那宝珍怎么办。
想到宝珍,花朝夕心里莫名生出了倔犟,她用力甩动肩膀,手臂一挥,将肩上的手指甩开,沈杉还没来得及惊讶,她就转过身恶狠狠地盯着他。
“别对我动手动脚,我有老公的。”
昏暗的路灯下,花朝夕那张装作狠辣的脸毫无杀伤力,浅棕色的眼瞳倒影着他的脸,她鼻尖的呼吸也有些急促,鼻头微微皱起,加上乱七八糟的头发,更像一只炸毛的猫。
而她嘴里恶狠狠的话全然被他过滤掉,他呆楞住,只是忽然感觉面前的女人皮肤真好。
还有就是,她头发是真的有点乱。
沈杉这样想着,他不自觉抬起手,往面前女人的头发上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