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情书一封

王林,

今天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我在向你写情书。

说是情书, 其实更像是一封很普通的信。我不指望你能接受,只希望你不要嘲笑我。

我们只相处了短暂的一个学期。你的人格与品行,我其实并不十分了解。你一定不记得我了吧,毕竟我那么平凡。

刚开始注意到你的名字,是因为你的听写本传到了我的桌上。当时我是组长,我记得很清楚, 我的组员里没有叫王林的,我本想直接把本子丢给后桌,却在看到你名字时犹豫了。你的名字, 不,你的字很好看,一看就是练过的。我又翻看了几页, 真的很好看,看你的本子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于是,我记住了你的名字, 王林。

但是我不知道你的长相。高一刚开学不久,我对班上的同学都很不熟悉,我也没想去记大家的名字,这件事就这么搁置了。

后来换了座位,我注意到我同桌左边的那个男生每天都跑到小卖铺买一杯奶茶喝,我那时想的是:哇塞,不愧是私立,大家真有钱。

当时大家对校规都不太在意,正值夏季,大家的外套里都穿着自己的短袖而不是校服。有一天路过那个男生时, 觉得他短袖上那一坨黄黄的很熟悉,于是倒回去重新观察了一下,开心地发现是一只黄色的电光耗子,和我卡套上的图案一模一样。那个男生困惑地看着我。

我感觉我们很有缘,于是我开始关注那个男生。

他叫王林。对,这个男生就是你。

自此,我对你稍微留意。

开始对你产生兴趣,是源于我看了一部电影。你和里面的一个演员长得好像,我把你当成了他的代餐。我知道这样是不道德的,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每次看向你,都把你当成了他。我对他的喜欢逐渐转移到你身上。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滤镜笼罩,我会在心里尖叫:好可爱, 好可爱!崽崽, 妈妈爱你!

因为我是妈粉。但我没想到,纯洁的母爱有一天会变质,我把那个演员喊成老婆了。

教命,我只好把你和他分离开,我没法想象对班上同学喊老婆的场景,还是算了吧。

我以为这样就不会再关注你了,没想到啊,我割舍不掉。

你很少说话,一笑就会用手捂嘴,手指骨节分明,很好看。最重要的是,你的头发一看就很好摸。

我被你的头发彻底俘虏了,一有时间就会盯着你的头,同桌说我好像变态,我否认不了。

在我记忆里,我只对你说过:“你怎么还在写啊?”至于你有没有回答我,我记不请了。可能你只嗯了一下吧。

直到这时,我们都没有什么交流。

某一天,你戴上了帽子。

我们开始有了交集。

你知道我望向你头发时看到了一顶帽子我有多慌张吗?我以为你发现我在偷看你的头发所以把它们遮住了。

我经过了长时间的挣扎,决定加你的好友,来问你是怎么回事。我们还没有加好友呢。

更像变态了,是吧?

幸好你回复了我,说是自己剪头了,剪得好丑。我尴尬地和你聊了一会儿。

那段时间的每个晚上,我都在和你聊天,有时会聊上一个小时,现在回想起来,那真的是一段快乐时光。即使每次都是我先找上你的。

熟悉之后,我向你提出了无礼的请求,你最终答应了。可能是我锲而不舍的、持之以恒的,你迫于无奈答应了吧。

我很开心,真的。

经过几次换位置,你坐在了我的右边,我发现我有一双鞋和你的好像同款,主要是颜色几乎一模一样。

但我的鞋是为了和我爸穿同款才买的,和你没关系。

不过我还是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欣喜。

有一天,我们一起穿了这两双像同款却不是同款的鞋。最重要的是,我坐在你的左边,我们俩的桌子靠在了一起,对,我们是同桌,虽然我们不同组。

我就像是一只偷吃了松果的松鼠,欢喜着过了一整天。

在学期末。我折了一颗星星送给你。

希望你像星星一样永远闪耀,不要难过。

再后来,学期结束。分班之后,我们再无交集。

现在我几乎不找你聊天,你一定忘记我了吧。

和你有过交流的这个学期成了支撑我高中三年走下来的动力。

也许我并非喜欢你,只是青春的萌动而已。

这封信,不只是纪念那个学期, 也是纪念我青涩又痛苦,新鲜又快乐的高中三年。

谢谢你,王林。

也谢谢我自己。

周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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