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县城,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那时候我长到十一岁,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县城对我来说,是一个只在大人口中出现的词。我爸说,县城可大了,有楼房,有百货大楼,有电影院。我听着,像在听一个神话故事。
那次去县城,是因为我要参加县里的小学生作文比赛。
王校长推荐的。他说我的作文写得好,去县里比一比,说不定能拿个奖。我激动得一晚上没睡着觉。我妈给我找了一件最干净的衣服,是我舅穿过的旧外套改的,虽然旧,但洗得发白,整整齐齐。
我爸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县城。
从村里到县城,有三十里地。我坐在前梁上,我爸蹬了两个多小时。那天是个晴天,太阳晒得人暖洋洋的。我趴在车把上,看路边的白杨树一棵一棵往后退,心里又紧张又兴奋。
到了县城,我惊呆了。
真的有楼房!三层的,四层的,最高的有五层!我仰着头看,脖子都酸了。马路是柏油的,平平整整的,不像村里的土路,一下雨就满是泥。路上有好多汽车,嘀嘀嘀地响,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车。
我爸把自行车存好,带我去吃早饭。在一个小馆子,要了两碗豆浆,四根油条。那是我第一次吃油条。外酥里嫩,咬一口,香得我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我爸说,慢点儿吃,别噎着。
我一边吃一边看街上的人。他们穿的衣服都好漂亮,女人穿着裙子,男人穿着夹克。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改的旧外套,突然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什么叫"土"。
作文比赛在县实验小学举行。我走进考场,看见别的同学都带着漂亮的文具盒,里面插满了各色的钢笔、圆珠笔。我的文具盒是一个旧铁盒子,里面只有一支铅笔,一块橡皮,还有王校长奖给我的那支钢笔。
考试的时候,我写得特别认真。题目是《我的愿望》。我写了我的花花,写了我的苹果树,写了我爸的自行车,写了我想考上大学,去北京看看。
我不知道别的同学写了什么。我只知道我把我心里想的,都写出来了。
结果出来,我拿了三等奖。
领奖的时候,我站在台上,接过奖状和奖品。奖品是一套文具,一个厚厚的笔记本,还有一支钢笔。我捧着它们,手都在抖。
台下的我爸,使劲地鼓掌。他站在最后一排,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笑得特别开心。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前梁上,把奖状举得高高的,让风把它吹得哗啦哗啦响。我爸说,晚,咱们回家给你妈看看,她肯定高兴。
那天晚上,我妈炒了两个菜。我把奖状贴在堂屋的墙上,正中间。我妈站在旁边看,看了很久。她没说什么,但我看见她眼睛里有光。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读书真的能改变什么。
不是改变命运那么宏大的东西。就是,能让我爸妈高兴。能让我妈在墙上贴一张奖状。能让我爸在县城的馆子里面,放心地点四根油条。
那次县城之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记住了那些高楼,记住了那些汽车,记住了柏油马路的平整。我也记住了自己站在街上,那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我记住了别人看我的眼神,有好奇,有同情,也有一点点不屑。
那是自卑的种子,第一次在我心里发芽。
只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颗种子会慢慢长大,长了很多年,长成一棵大树,把我整个人都罩在里面。
后来我去了更大的城市,上海,北京。高楼更高,汽车更多,马路更宽。但我每次站在街上,还是会想起十一岁那年,第一次站在县城街头的那个小女孩。
那个穿着旧外套,手里攥着奖状,眼睛里既有向往又有惶恐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