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桃满头大汗扶着梯子,苦着脸道:“小姐,您是恶鬼上身了么?管家不让您见林公子,您竟要翻墙去找他!”
梯上的朱玉一脸正色:“我是去找他分手的。”说着甩飞了脚上的两只绣花鞋,“这鞋太碍事,我先脱了,一会儿再扔给我。”
寿桃紧紧抓着梯子,生怕上她摔下来,“您自幼和林公子青梅竹马,好端端的为何如此?难道是真看上张公子、陈公子、甄公子、乌公子、胡公子了?”
朱玉嘿嘿一笑:“我最中意陈公子,他家酒楼的甜皮鸭是真好吃,又卤又炸又刷糖的,糖衣亮晶晶,放凉了都脆,吃一口皮都展开了。胡公子也不错,虽是开包子铺的,可你也吃过,那肉包子,碗口这么大,竟是纯肉馅儿的,肉汁把包子皮都浸软了,吃一辈子肉包,也不是不行。”
寿桃哭笑不得,“照您这标准,家里开玉阶楼的王公子,您不是更喜欢?”
朱玉扭头问:“你说的,可是咱们小陵最有名,要提前半月订位,随便点都好吃,价钱还便宜,一道金钱蟹盒就能回本的玉阶楼?”
寿桃点头:“是呀!”
朱玉当即扯着嗓子,声音在夜色里传出老远:“那我喜欢!”
“不对不对,”寿桃忙摇头,“小姐,您吃了十几年素,怎么突然改吃荤了?连最爱的凉拌蕨菜都不肯碰了,老爷还特意和胡萝卜丝、玉米笋丝,用香醋和糖拌的,开胃又清甜。您却非要吃那腊五花炒豆芽,要加葱头、蒜片、干辣椒,还要多放油和盐,出锅撒小葱花,加花椒,这么咸,能好吃么?”
朱玉正爬到梯子中段,听寿桃这么一抱怨,想起那盘腊肉炒豆芽,口水直流,她认真道:“好吃!”
说完,人已爬上墙头,坐稳了,要去搬梯子。
寿桃急得要命,这么沉的木梯子,小姐怎么搬去墙那头?她只好也一骨碌爬上梯子,边爬边喊:“小姐您别动!我爬上去帮您搬!”
“不用!”朱玉命她下去,吐气收腹,一用力,竟真将梯子提起来,转身挪了过去。
她笑着冲寿桃挥挥手,便顺着梯子一点点降下去,直到彻底没了人影。
墙那头传来她兴冲冲的声音:
“鞋子!”
寿桃赶紧捡起来,朝外一扔。
墙外又道:
“我先去分手啦!等我好消息!”
寿桃心惊胆战往回溜,刚进前院,就撞见了福云,福云见她嘀嘀咕咕的,问:“念叨什么鬼呢?”
寿桃想了想,说:“小姐一定是鬼上身了。”
福云一惊:“你也这么觉得?小姐这几日,药也不吃,病也不养,不是出门下馆子,就是逛市集买东西,见了什么都要吃,什么都要买,说话做事都暴躁得紧,路也不好好走,总是踉踉跄跄飞一般。”
寿桃连连点头,“是呀!小姐天生体弱,几月前,大夫说只剩半年光景,我寻思着小姐是知道时日无多,想死前好好享受一把,可我怎么都想不通……”
她皱着眉,越说越觉得离谱,“小姐从前,只跟林公子说话,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今,天天跟那些公子哥们混在一处,吃茶喝酒、踏春逛酒楼,要不是我死死拦着,她还嚷着要去逛窑子呢!”
福云叹了口气:“小姐生得美,性子又好,老爷又赚钱,那些男人不要脸,开玩笑说要娶小姐,小姐竟一点也不避讳,全都说好,来者不拒。”
寿桃接话:“还说要将他们都娶回来,一个洗衣服,一个做饭,一个扫地,一个给她揉肩膀……”
福云捂脸,“那些话,当真是……小姐敢说,其他人都不敢听!”
“可不是!你说,这不是恶鬼上身,是什么?”
*
另一边,朱玉来到街上。
小陵虽然又小又偏,可天一黑,街边摊子一摆,倒也热气腾腾,热闹非凡。
“姑娘,新做的春糕,尝尝么?”路边一个阿婆问她,穿一身藕荷色褙子,头面齐整,想来是哪家大酒楼出来卖点心的。
这种大酒楼的点心,最是好吃了,她看也不看:“尝。”
“一两银子一盒。”
“这么贵?”朱玉去看那糕点,漂亮的木盒子,铺一层杏色软绫,垫了新鲜的桃花瓣,上面六只花朵似的点心,形态各异,很是精巧。
“应季的花朝酥,一年只做得十来盒,卖完就没有了。”
朱玉笑道:“无妨,来两盒。”
反正,她马上就要死了。
这些银子,不花白不花,还要痛痛快快的花。
她来到胭脂巷,林靳果然在那儿,见了她,先是惊喜,又有些不自在,前些日子她才为他寻了短见,没几天竟性情大变,满城公子哥都爱了个遍。
朱玉没给他开口的机会,将一盒花朝酥塞进他怀里,干脆道:“咱俩散了吧,往后,再也不见。”
林靳叹气:“阿玉,我知道你舍不得我。”
朱玉掰开一块点心塞进嘴里,“那日我来找你,问你有没有银子,你说攒了许多,我说要跟你私奔,你不仅答应,还骂我和爹,说我们是商人,净想着勾搭有官位的人……还说我是吃药吃多了,精神错乱,皇上都为我赐婚了,还来找你私奔要害你……那日,我寻短见不是因为你,是气自己从前眼瞎。”
林靳脸色一白,“阿玉,莫要说这些气话。”
“对了,你家那茶水铺,是我爹名下的,给你们免费用了快二十年了,回去告诉你爹,一月内,请他搬离。”
林靳瞬间变了脸色:“朱玉!你别太过分!”
“我就是这么过分。”朱玉转身就走,剩下的那盒花朝酥拎在手里,晃晃悠悠的。
她想过,她自幼体弱,大门不出,身边只有一个林靳,便以为那是天荒地老的情分,可那林靳,一边受着朱家的接济,一边嫌弃朱家是商户。
这种人不收拾,留着过年?
她便斗胆治理了一番。
朱玉来到桥头栏杆上,一边吃点心一边去看天,更夫说明日有暴雨,如今却风平浪静的。
她不由得想起来那个台风天——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成朱玉的,反正穿书的那天,也是这样,安安静静的,天空没有一片云。
*
那天,她特意关了灯,还摘了眼镜,脸完完全全贴到门上,久久地扒着门,盯着猫眼,直到那个男人进了电梯,才敢悄悄开门。
她半裸着,身上就一件白衬衫,长是长,刚到大腿根,可扣子几乎都是错的,领口松松垮垮地敞着,露出一小片肩,头发也乱糟糟的,一看就有些不雅。
她快速半蹲,手一探,就将男人留下的袋子一把抄了进来。
袋子很沉。
比她想象的沉。
门随即合上,朱玉火急火燎地将纸巾一铺,袋子封口一撕,从里面掏出……一盒热乎乎的猫山王榴莲披萨,一个梨香脆笋鸡肉堡,一袋明太子薯饼,附赠一个蛋挞,一罐可乐。
戴上手套,刚准备大吃特吃,手机传来震动,她暗吃一惊,用肘尖解了锁:“喂?妈妈,我吃饭呢。”
“这个点才吃饭?是不是又点外卖?让你自己学习做点饭,天天吃外卖对身体不好……”
“哎呀!”朱玉先咬一口薯饼,外酥里糯,酱特别多,铺了木鱼花和土豆粒,吃起来像章鱼小丸子。
她反驳道:“我哪里抢得过别人,等我到超市,只剩青辣椒了!而且现在的年轻人,下班到家都八、九点了,哪有空自己做饭嘛!”
“亏你还是个美食编辑,不亲自做饭,怎么写出好文章?”
“我写的好着呢,昨晚才发的《餐厅学来的做饭小技巧》今早就十万加阅读了,我可是王牌编辑。”
“可你连猪肉都不会炒,怎么教别人做饭,你那些理论,都是道听途说、添枝加叶来的,真正的美食家,不光会吃,还得会自己做。”
朱玉低头咬一口披萨,饼皮很薄,没有边,每一口都脆,中间铺满了鲜果肉,她幸福地手舞足蹈:“这家的披萨实在好吃!妈妈,你下次也别做饭了,一起点外卖吧。”
“我不要,我在外面吃几顿就上火,浑身不舒服,人不能天天吃预制菜,还是要学一学做饭……”
朱玉没应,吃起了汉堡:“这汉堡真不错。”
“……好吧,你也大了,我说多了你嫌烦,妈妈是想告诉你,明天刮台风,记得关好门窗,不要出门。”
“知道啦。”朱玉又咬一大口炸鸡,那皮脆的,电话那头都能听见,她嚼了几下,忽然小声说:“妈妈,你和叔叔照顾好小范就行,不用操心我,像你说的,我长大啦。”
一年才给她打一次电话,要不是因为台风,这通电话怕是要等到明年了。
朱妈妈大概没想到她会提这个,半天没出声,应了句“知道了”,便绕回台风上,又嘱咐两句挂了。
朱玉继续埋头苦吃,吃完往沙发一躺,瞥一眼窗外,天空蓝湛湛的,正所谓暴风雨前的平静。
她摸出手机刷小说,竟淘到一本同名女主的美食甜文。
她忍不住嗞着大牙看了起来:
她,本是个孤苦伶仃的小乞丐。
他,本是个威风凛凛的少年将军。
边疆之战,恰逢新帝登基,前朝大臣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将军裴叶因战事双腿残疾,躲过一劫,贬到广陵做了个小小巡检。
新帝担心裴叶回京,便赐了门婚事,想叫他娶妻生子,一辈子留在广陵,又听裴叶有个亲生大哥叫裴照,是个小木匠,顺手随便指了个女子给他。
然而,裴叶是何等人物,二话不说,坐着轮椅,提着一把剑就闯进皇宫,说自己双腿已废,不愿耽误无辜女子。
结果……就只有裴照成婚,而朱玉,就是那个随便的女子。
朱玉心仪林靳,宁死不嫁,上吊被救了回来。朱万山疼女儿,找了个七分相似的小乞丐替嫁。谁料大婚前三日,裴照无故毙命,小乞丐乐得一身轻,嫁进裴府守寡,每日吃好喝好,不问世事。三年后,与丰神俊朗的男主裴叶相知相惜,锦衣玉食,被宠一生。
书中有许多关于做饭的描写,可惜文笔平平,剧情普通,她跳着看了些,就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朱玉被雨声吵醒,她打开手机:
“台风炒饭预计将于3月6日凌晨前后以超强台风级(16-17级)在广东沿海地区登陆。”
“全省五停……航班、高铁停运、高速公路封闭……在此提醒公众,敬畏自然,珍惜生命,主动防灾避险……台风来临前,避免外出……”
台风炒饭。
这名字可真有食欲。
对了,炒饭?
她噌地一下坐起来,面红耳赤地点开那个人所在的群消息:“明天不在,今天5点结束营业。”
她要去见他。
雨幕里,朱玉狼狈地弓着背拧着油门,“嘀嘀嘀——”一辆宝马M8跟上,车窗降下,男人看着雨中单薄的身影,忍不住吼道:“这么大的雨,你不要命了?值得吗?”
这会儿刮着这么大的风,下着这么大的雨,她一个小姑娘家,身形单薄,瘦弱不堪,竟然……
“值得!”
她坚定不移。
如果连广州美食界的爱马仕,炒饭届中的天花板——鑫哥炒饭都不值得,那还有谁值!
况且,鑫哥的炒饭可不简单。
是生炒糯米饭。
不仅料足,还做法复杂。
除了常见的广式腊肠、腊肉、花菇,还会用到自家做的玫瑰豉油鸡。哪怕是专门做豉油鸡的餐厅,也没有鑫哥家的惊艳——皮又焦、又亮,咬下去像一层薄薄的焦糖脆片,肉滑、还爽,带一股芬芳玫瑰味。
鸡肉去骨,带皮切丁,放到饭里炒,能同时尝到嫩滑鸡肉和焦香鸡皮两种口感。腊肠、腊肉也处理得很是精细,先在水里煮十分钟,拔去多余盐分,和花菇一起切丁,用口感更好的猪网油煸香。
米饭不是提前煮好的,而是用雪山矿泉水浸泡一夜,沥干后,直接放入锅中炒,一边炒,一边加高汤焖煮,边炒边煮,如此循环,让米粒渐渐收干,充分吸收食材香气。
等糯米炒得热气腾腾,在锅底发出“毕毕剥剥”的声音时,倒入自制浓香型酱油翻炒,撒葱花、起锅装盘。
一锅仅能分出五碗。
纵然她是位美食小编,也无法用言语来描述有多好吃,只知道,要是将炒饭中的豉油鸡丁、腊肉丁单独挑出来,配着白饭,能吃三碗。
同理,单独将糯米挑出来,不配任何菜,也能吃三碗。
由于没有外卖,且不能预定,鑫哥炒饭每天下午两点就收摊,所以平时上班族根本吃不到。
今天虽然是周五,但许多人在家抗风,所以这会儿都四点了,炒饭还没卖完。
她决定富贵险中求,出门赌一把。
男人忍无可忍:“那你倒是快点,别占道啊!我刚考的驾照,我这车技过不去!”
朱玉赶紧往边边偏了偏。
炒饭在一条城中村巷子里——轿车开不进去,所以也不能打车。
她抹了抹脸上的雨水:“鑫哥炒饭,我来啦!”
正宣言着,突然,一辆罐式货车冲过来,尾部拖拽的细钢丝挂倒住她的小电炉。
“砰!”
爆炸声骤然响起,火光瞬间冲天而起。
......她死了。
被热浪吞的瞬间,朱玉在心里哭道:“要是听妈妈的话就好了……以后台风天,禁止出门买炒饭!”
这时,天上降下一道闪电,直直劈进火光里。
朱玉就成另外一个朱玉了。
*
她没了知觉,再睁眼,眼前是古色古香的景和人,伴随着烧胃,口渴,肚子饿的痛感,耳边还有“阿玉阿玉”的叫声。
朱玉就知道,自己是穿成那个总是饿着肚子的小乞丐女主了。
反正妈妈自从有新家庭,不与她一起生活,几年也见不上一面,要是她能在甜文里,锦衣玉食,被宠一生,也是不错。
她正打算柔柔应一声:“在呢。”一个穿着酱色细布短襦,白面馒头似的中年男人跪到她面前,痛哭流涕地说:
“爹对不起你……不想嫁就不嫁,别上吊想不开,爹这就想办法替你退婚!”
她才五雷轰顶。
原来,她穿的不是被宠一生的小乞丐,而是那个真朱玉,假女主!
那本小说,她没怎么认真看,但知道,真正的朱玉将在三个月后病死。
朱玉:“……”
她连滚带爬扑到铜镜前,看着镜里的脸,又回头看看哭得快要昏过去的朱万山。
好在,书里的朱玉,白白嫩嫩,鼻尖一颗美人痣,有着梨花一般清丽灵动的气质。
好在,书里的朱玉,爹爹疼,家人爱,还有钱,平时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
那她便,仗着爹爹的宠爱和银子,肆意活个上几月再死吧!
小乞丐,照找不误!
什么毙命夫君将军小叔子,通通与她无关!
她这么想着,扑进了朱万山的怀里:“呜呜呜,爹,您一定要替我退婚,女儿只想一辈子孝敬您!吃好喝好。”
“好好好,爹一辈子护着你!”朱万山紧紧扶着她。
可惜那时,朱玉还不知道,老天还是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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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