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人重逢假面掩真心

暮春,微雨含凉。

细雨绵绵如丝,大乾京都被洗的焕亮。前几月除夕的热闹褪去,大街上人影寥寥。

李鹤元坐在辘辘马车上,手捧一卷《京都大事年录》,眼睛却直直盯着窗外斜雨。阔别此地已久,再重游,竟是为了重查冤案。

马车驶到一处宅院停下,牌匾上提一“李府”二字。宅子开阔,门庭虽已破败,但不难看出原先的主人家是大人物无疑。

李鹤元下了车,马夫递给他一封信,弓腰低着眉眼,说:“公子,相爷给您的信,嘱咐您照顾好自己。”李鹤元接过信,信封已经毛边了,想必是这马夫在路上反复摩挲了许久。临分别了才递信,他怕自己。或者说,他可怜自己。

李鹤元心中不知做何滋味,挥挥手叫那马夫回去复命去了。

说来奇怪,自家大门从来也是锁好的,虽说自从两年前离京后就没再回来过,可也是落了锁,打理妥当才走的,难道……

想到这,他心里已有了些猜测。推开大门,轻手轻脚走到院中,只见院子正中间立着一颀长人影,一席玄衣,头戴金冠。应是察觉到了动静,缓缓转过头来。

李鹤元只是以为家里遭了小贼,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不光重回了故地,还重逢了故人。

此人正是李鹤元昔年挚友沈怀瑜,也是那个在风雨血夜弃他于不顾的沈迟衡。

沈迟衡眼中的惊喜之色暗淡下来,本以为是那个没良心的回来了,可见眼前这人的样子,虽然容貌相似,可脸颊上那道疤痕……实在不像。

李鹤元原本还忐忑着,见他目光落在自己脸上的疤痕处,又放下心来。所幸毁了容貌的自己他认不出。沈迟衡觉着还是问了才保险,虽然如果是兆宁的话早就闹闹哄哄的扑上来了。沈迟衡微笑着:“这位公子瞧着眼生,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李鹤元瞥了一眼对面人的靴子,答到“在下李狗儿。”不想也知道沈迟衡一定会追问,于是李鹤元接着说:“听闻京中有一荒宅,正巧我上京赶考,便想来看看,问问这家主人可否租赁。”

狗儿?这名字倒是随意,但在沈迟衡脑子里,最适合叫狗儿的,归李兆宁莫属,沈迟衡想着,李白眼狼摇身一变成李白眼狗了。沈迟衡快要笑出来了,赶忙收敛了思绪,一本正经地说:“我就是这家主人。”

李鹤元心里的白眼要翻到天上去,但面上还是笑盈盈的:“我看这宅子宽敞,厢房又那么多,想必租金不是我一介穷书生支付的起的,就先告辞了。”

说完就要往外走。沈迟衡越想越觉得那笑容熟悉,赶忙叫住要走的人:“慢着,公子脸上这伤是因何所致?”

李鹤元身子一僵,那晚刀锋划过脸颊的冰凉触感,血液的腥甜气味,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楚。

沈迟衡微笑着:“我认识一个淡疤痕拿手的郎中,或许能帮到公子。”

几秒后,李鹤元语气淡淡的说:“几年前上山砍柴,一不留神从山上滚下来,树枝划的,万幸最后捡了条命回来。”

沈迟衡露出惋惜的神色,客套道:“真是可惜。那个郎中,公子要不要试试?”

李鹤元回以客套:“不用了,多谢好意,没别的事在下就先告辞了。”说罢,快步离开。

走远以后,李鹤元翻了个白眼,鬼知道沈迟衡为什么在宅子里,搞得自己现在连个住处都没有。

天色已晚,李鹤元又走了一段距离,寻了个客栈赁了间厢房,李鹤元坐在茶桌边上打开了裴相给他的信。

鹤元吾侄:

自李家变故至今,倏忽数载。虽无血亲联系,但老夫早已把你当做亲侄。

现今你考取功名,上京赴任大理寺。此行上京盘缠、路引文书、沿途照应,老夫已悉数为你备妥。京中故旧、朝野人脉,但凡老夫尚能说上几句话的,我亦会提前替你铺垫周全,保你入京之后暂得安稳、无人轻易为难。

你只管放心查案,若真有一日,你查到难解困局、撞见滔天暗浪、身陷四面绝境——记得,老夫永远是你最后的靠山。

老夫知你定会重查李家旧案,唯有一句肺腑叮嘱,赠你临行:世人皆以为李家旧案已定,朝野上下避之不及,旧年祸事错综复杂,诸多隐秘纠葛,未必是你眼下所能尽知。你此番上京,只求秉公求证、据实断案,切勿轻信市井流言、切勿偏信片面残证,更不可随意牵连无辜朝臣、妄翻已定朝案。

前路艰险,万般珍重。

落款:裴竞

看完了信,李鹤元呼了口气,心情复杂。

他的家人,只剩裴叔了。

所谓裴竞,就是当朝宰相裴相,李鹤元的父亲李远孝还在世时,二人一宰相一廷正,清正廉洁,惺惺相惜。但也仅限于此,李家被灭门之后,裴相帮衬了李鹤元不少,在加上李鹤元从小到大没少受过他的教诲,因此称他一声叔。

四更天,夜浓霜重,柴房里,李鹤元死死捂住小妹的耳朵,叫她在心里背书,可是小妹却哭了,哭声怎么止都止不住,窗户上映出一个拿着刀的人影,那人用刀砍门上的锁,一刀、两刀……砍不开就用刀劈门,一下、两下……门板被砍下一块,三下、四下……门板又被砍下一块,小妹还在哭着……

下一秒,李鹤元到了郊外,小妹不知道去了哪里,李鹤元看着没了一条手臂的人,惊恐的捂住嘴……

早已睡去的李鹤元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脑中的血腥画面挥之不去——一截断臂躺在血水与泥水里抽搐,滚烫的血液溅了一地……

回过神来,冷汗津津。

他梦到了那件事。

那是与沈迟衡的第一次重逢。

几个月前,李家刚被灭门。

彼时,阖府上下的尸首刚收敛妥当,李鹤元捧着父母的灵位,一步一步挪到城郊坟地,将他们葬入黄土。纸钱在风里打旋,烧成的黑灰混着新土的腥气,呛得他喉咙发紧。他守到深夜,才揣着麻木跳动的心脏走向回府的路。

坟地附近荒草丛生,足足有半人高,想必是喝人血、吃人肉的功劳了。虫鸣早已歇了,只有夜风吹过枯枝的呜呜声,在一片平坦的荒地里显得苍凉。李鹤元刚路过一片矮草丛,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哀嚎,紧接着,是刀刃没入皮肉的闷响。

好吵,好吵啊!

那声音他再熟悉不过,灭门当晚,他和小妹被父亲锁在柴房里,听了整整一夜这样的声音——刀刃劈开骨肉,男人女人,老的少的,无一幸免,谁都没逃过。

哭喊戛然而止,闷哼被硬生生掐断……此刻再听见,他觉得好吵,这个声音吵的他头晕,吵的他犯恶心,吵的他无可控制的干呕起来。但他尚有一丝理智,只能紧紧捂住嘴,不敢发出声音,一丁点都不敢。

他不敢再往前挪半步,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下意识往旁边半人高的荒草丛里缩。他半跪半趴,草叶上的霜露沾湿了他的衣摆,锋利的草尖划破了他脸上刚刚愈合的疤,他却没知觉似的,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景象。

月光被云层遮住,只余下几点微光。一辆鎏金装饰的马车停在不远处,车帘低垂,看不清里面的人。片刻后,车门被推开,一只穿着皂色锦靴的脚先踏了下来,靴面上沾着泥泞,却半点不显狼狈。

那人缓步走至马车旁,光线照亮了他冷峻的侧脸。

李鹤元的心猛地一沉,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这个侧脸,与他年少时挚友的侧脸重合,别无二致。

只见那人的脚边,跪着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左臂被齐根砍断,血顺着断口汩汩往外冒,在泥地里汇成一滩黑红的水洼。男人疼得浑身抽搐,却连哼都不敢大声哼,只能死死咬着牙,额头上的冷汗一股一股往下淌。

那人漫不经心地抬起脚,靴底狠狠碾在男人没被砍断的那条手臂的完好的手上,骨头碎裂的轻响混着男人压抑的痛呼,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那人开口,说出的言语冰冷:“你家下有三岁小童,上有七十老母。再有下次,就不是断你手臂这么简单了。”

他顿了顿,弯腰捡起地上一把带血的匕首,用丝帕慢条斯理擦过刃上的血珠,动作优雅得像是在把玩一件珍宝,可眼神里的寒意,却让暗处的李鹤元浑身发僵。

“回去告诉你主子,”他将匕首扔回马车,语气里添了几分毫不掩饰的轻蔑,“我不与蠢人合谋。”

说完,抬脚转身上了马车。转身的瞬间,李鹤元清清楚楚的看见了那人的正脸,正是他年少时候的好同窗,好玩伴,好挚友——沈怀瑜。

李鹤元浑身冰冷,刺骨的寒意涌了上来。

马车轱辘碾过地上的血痕,渐渐走远,只留下那男人在泥地里哀嚎。

李鹤元缩在草丛里,直到马车的声音彻底消失,才敢慢慢松开攥紧的手。草叶早已被他掐断了好几片,掌心也被扎出了细小的伤口,可他半点都感觉不到疼,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冻住了。

那句“不与蠢人合谋”太不对劲了。

他知道,自己刚刚撞见的,绝不是什么普通的仇杀。

而沈怀瑜,也绝不是他记忆里那个看到小狗都要摸一摸喂一喂的良善公子了。他变了,他不再是故友沈怀瑜,而是沈家大公子,沈迟衡。

而那天回府之后,府中只剩下腥气,被他锁在地窖里的小妹不见了。

小妹现在在哪里,还安好吗?还活着吗?

……

骨缝沁入寒意,李鹤元猛地回神,窗外的四更霜气已经漫进窗棂,吹得他打了个冷颤。

沈迟衡不简单,会不会和李家的事有联系?

李鹤元懊恼地拍了下脑袋,白天净想着远离沈迟衡,却忘了查案这个正经事。

可是,他一介官家子弟,与李家也无什么仇,什么怨,灭他的门干什么。

算了算了,沈迟衡先放放吧,毕竟以后应该也不会再见面了。

明早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等着李鹤元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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