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
1994年,窦唯、张楚、何勇和唐朝乐队在香港红磡体育馆贡献了一场堪称精彩绝伦的表演。这场名为“摇滚中国乐势力”的演唱会在之后的很多年里被评为中国摇滚乐黄金时代的巅峰——相对的,也就是说,从那以后,摇滚乐坛再也没经历过能与之相比的光辉时刻。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还不清楚这点,只一厢情愿地把红磡看做自己未来震惊华人乐坛的耶路撒冷。在94年之后的十年甚至二十年里,红磡被当成是衡量乐队“够不够格”的标志之一。你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人去红磡兜过一圈,回来牛逼都能吹得比别人响。
八月份最热的时候,郁琛帮我们找了个辙,说是去给香港的大学生们表演节目。场地离着红磡不远,就在体育馆隔壁的隔壁一栋废弃大楼里,夜里望去有种突破后现代审美枷锁的鬼气森森,十分适合用来作为人口拐卖或是传销的窝点。
楼里没有厕所。刀子跟羊说撒尿的时候记得找准瞎着灯的第三根电线杆,那儿离体育馆的音响最近,还能顺便陶冶一下情操。我说自己以前看过本小说,主人公的爹就是喝醉了对着铁轨撒尿把自己电死的——吓得小羊胆子和尿意一起憋回去。
那本书我不记得名字,只能肯定是从郁琛屋里拿的。我初中青春期那会儿,正是对异性的生理构造抱有非凡求知欲的阶段,老想着从郁琛房里摸两本小黄书研究研究。结果好不容易趁人不在、跑进去翻了一通,来来回回都是些字多得涨得人脑仁发疼的志怪小说。郁琛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有一天真叫我从床底下摸出本封皮是泳装女郎的书:
我兴冲冲把书藏在自己枕头底下,也没咂摸出手感厚度不对劲。等夜里好不容易摸黑打开手电筒翻看,才发现里面是一本换了壳的《中学生必背词汇》,气得我直在心里大骂他闷骚。
我们仨把吃饭的家伙什叮叮咣咣地摆好,到了场地才觉出问题:场里稀稀拉拉过来的不像是寻求思想解放的大学生,倒像是他们年逾六旬的家长。椅子上的背贴倒是黏得紧紧实实,上书红底标黄的几个大字——
【励实教育您的青少年问题教育专家】
我心想坏了,这个辙恐怕是经过层层转包之后出了岔,已经面目全非到了自家太奶都不认得的地步:原本好好的一出青年改过向善交流会被我们整成了问题青年才艺表演,今晚的演出费怕是要完。
我硬着头皮跟刀子唱了两首脏话最少的口水歌,底下家长的眼神要是能当枪子儿使,估摸着一上台就得把我们仨给毙了。好在这里的通用语言是粤语和英语,我们哪头儿都听不太懂,所以杀伤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跑来香港以前,我们原本以为自己的哑巴英语勉强还能够得上这里的初中生水平,可等看见沿街的小学生会用英语进行奥特曼对决之后,就纷纷默契地把自我认知降格到幼儿园水准。刀子甚至自告奋勇要用粤语帮我们买泡面,结果叽里呱啦一通之后面没买到,反倒被当地人领到了一家麻将馆门口。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的粤语全是跟发哥从电视里面学的,就“开牌”和“跟”两个词发音最标准。
泡妞自然是更别想了。依着我们在这儿表现出来的语言天赋,要是真有姑娘过来,我都怕她是柬埔寨派来卖器官的掮客。
可那天演出结束的时候,其实真来了个姑娘。还是个熟脸:穿着吊带和短到只剩半块布的裙子,眼睛下面黑黝黝地晕糊了一团。
她给我看自己刚打好的唇钉,金属在上颚摩擦出泛白的溃疡,她说自己费了好大的功夫才学会怎么不牵动伤口地咀嚼,又是如何小心谨慎,才能和闺蜜联合撒下一千个谎,瞒过父母偷偷跑来香港。
然后,她说。
“我都是为了你才这么做的,阿央。”
“我爱你,郁央。”
多荒唐。多可笑。这个叛逆期姗姗来迟的姑娘,我还以为下次跟她见面会在郁琛的婚礼上。
于是我和她说起很多年前一个想跟着我玩摇滚的姑娘:她在某一天夜里喝得太多,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的头发。火光顺着长发吁上裙角,把皮肤黏成一张融得太过的蜡。
据说送去医院的时候,她身上有五分之一的皮肤都被烧烂了。她的父母从老家一路哭着赶来看她,又哭着把她带回去。没人知道她最后怎么样了——
苏瞳惨白着一张脸听我说。她一定没想到,自己就连叛逆都叛逆得如此普通,且毫无价值。
“我见过太多像你一样,没正经听过两首歌,就把什么摇滚啦、叛逆啦挂在嘴边,以为多漏两块儿肉就算有个性的……圈里也确实有不少人,跟他妈个阳wei似的,泡个妞也非要把音乐挂嘴边、春药似的磕两口才能助兴。但那七声音阶可不通过生殖器联通,多扎几个洞也不会让你脑子里的水流得更快。
你想跟我睡,不如索性直接点儿,就说你没试过跟小叔子上chuang、想玩点儿刺激的——别借着摇滚的名义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我呢,说不定还能高看你一眼。”
我把话说得难听极了,心想她就算扇我两个巴掌也在情理之中。又不免有点儿后悔刚才没在拒绝之前先问问她英语怎么样——香港的招待所里没有现成的热水,吃个泡面还怪费劲的。
她没吭声,门却忽然吱呀一声响了。我还以为是我的肚子发出这老大的动静,怕是别真给饿傻了。
可那其实不是幻觉,而是的的确确就有一道人影站在门边上。
高个儿。西装。酷到没话说的脸,配上怀里一束格格不入的艳黄色向日葵。
正是不知道已经在外面听了多久的郁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