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孩子是大人的宠物狗,农民是地主的看门狗。人,即是人的附属品。
我说的并不是夸张过头儿,也不是消极过头儿。此刻,来包托村亲眼看看,你您就知道我不是个编瞎话的评书人儿啦!
这儿应该说是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畔临着祖国的沪尔泊母亲河;财主富婆们喜爱钓鱼,所以这里从不会有正经八百儿的鱼塘,更不会有下网的人群。明白吗?钓鱼是种休闲。
陆上是大片大片的田原,碰上今天这种阳光普照的日子,那真是,壮美极了!
说农民们像看门狗是真的不为过。请看看围守在棺材旁的佣农们吧,阳光透射在他们油巴巴的脸上,揭露了他们那虚伪的悲伤。
“伙计们,有点儿不对劲儿。”一个矮个儿小伙子挠了挠乱蓬蓬的黑色长发。
他左边的大高个儿看了看他,抿抿胡子拉碴的厚嘴唇,没说什么。
大高个儿左边有一个个头儿更矮的年轻佣农,灰白的面相极不符合他的身份。只见他捏了捏并不浓密的小胡子,又用手梳了梳头发:“有什么不对劲儿?难道咱们没有哭丧着脸吗?”
“斯努博……”小伙子想说点儿什么来回应斯努博,却又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大高个儿叹了口气,刚回了头,就看见一个高挑的衣着单薄的女子:“维希小姐来了。”
维希小姐走路轻飘飘的,就好像在浮荡。她浮荡至人群的中心,低下头,抚了抚棺木。
农民们围审似的、远远地像干枯的篱笆似地站成一圈儿。维希小姐孤零零地扶着棺木,让人有种一只手不粘住棺木上她就会被微风刮跑的错觉。纯白色的面纱遮住了她整张面孔,人们看不见她的眼睛。
小伙子捂了捂脑门,然后捂住了半张脸。
“欧尼斯特,皮森特。”维希侧着面纱低沉地叫道。
小伙子和大高个儿并排走上前。
“请带我父亲一程。”
两个人二话没说,分开去抬棺木的两头儿。俩人一高一矮,欧尼斯特扛的那头儿,明显低了些。
抬稳棺材,两人回过头。又一阵暖风吹来,面纱贴罩住了维希小姐的脸。她努了努嘴,是想说点什么,可是却发现没有足够的力气。
欧尼斯特用只有三个人能听清的声音说:“不用谢。”
“维希小姐太可怜了。”
皮森特惊讶地看了看欧尼斯特:“她上周可是扬言说要扣你四个月的工钱呢!”他们仰坐在河岸旁高高隆起的草垛上面冲着广袤而沉闷的大河聊天。他们是挺好的朋友。
“嗯?欧尼斯特老爹没跟你说讲吗?维希老爷小时候待人也不凶。可现在呢?他成天做的那些臭事儿和杀人没什么分别!他妈的。他死了是个大好事儿!”
"哦,别这么说,雷克神甫不是说:上帝要我们仁慈些吗?你看看今天,一个死了的老头儿,一个孤女,大家围着他们干什么?他们在笑!在大笑!他们极力克制着,就差敲锣打鼓放鞭炮了! 欧尼斯特抱住脑袋,“主啊!罗曼斯要是在的话早就骂娘了。”
“我现在不骂娘了。”有一个人早已走近了草垛,轻轻一跃就跳到垛顶中央,那动作就像矫健的袋鼠。
皮森特拍拍他的肩当作问候,然后回头对欧尼斯特说:“别那么较真儿,你看今天神甫的表弟山姆村长大人不也喜气洋洋的吗?”
“什么神父啦,上帝啦,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新来者罗曼斯很融洽地加入了讨论,“咱们这儿上帝是老大,希腊的宙斯是老大,中国叫那什么玉帝是老大,印度的释……什么尼是老大,你说到底谁是老大呢?难不成他们是同一个人?”
二人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听他讲话,罗曼斯也乐于享受这种被尊敬的感觉。罗曼斯喜欢他们两个,不过最喜欢小欧尼斯特,对皮森特,有一点同病相怜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是孤儿,举目无亲,皮森特只比罗曼斯多了一个小妹妹。
他们也很很喜欢罗曼斯,只是皮森特结婚后,没有从前那么喜欢他了。这种状况有两个原因:一,罗曼斯是个渔民,这在包托村可是少有的,他的生活和农民们大不相同,而且,想法也大不相同,他总能讲出有意思的话;二,罗曼斯是个美男子,他略有些清瘦,红脸膛,高鼻梁,宝蓝色的眸子,亮棕色的乱发,卷曲的胡须。有人说,除了不漂亮的成家男子,全村人都喜欢他。这话倒也对。
“你怎么知道那些?”皮森特将信将疑。
“有个很厉害的朋友告诉我的,他教了我很多东西。”罗曼斯笑着跳下高高的草垛,跳入新漆的小木船,“他是个挺可爱的人,你们会见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