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阳光熹微,露水打湿草叶。在小镇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身穿斗篷的身影轻盈从树枝上地跃下。
外披朴素的面料上还带着淡淡风尘的气息,兜帽遮盖住了大半面容,但依旧能看出那人动作的利落。
皮靴踏上草地,不远处的前方,城镇正迎来它的熙熙攘攘。
那身影独自矗立着眺望,似在思索。直到一阵清风吹过,有张纸从他的上方缓缓飘来。
霎时间,一抹微光从他身后木弓中闪过,像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拿起纸张,稳稳地送到身影面前。
身影伸手自然地接过,他低下头,看着手上边缘泛黄、已经粘上些许灰土的纸张,没有松开,视线首先落在角落上笨拙的笑脸上。
身影歪了歪头,随后目光慢慢向上移动。
最后,他缓缓念出了那五个字:
“曙光……冒险团?”
清晨的人声嘈杂,人来人往的招募厅内,蓝发粉眸的善魔正懒洋洋地撑着下巴。
她精致的小角在发丝中时隐时现。单边蓝色的发辫落在锁骨,长长的尾巴缠在小腿上,尾尖时不时轻轻摇晃,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事实上,梅茜也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椅子上。时不时有人经过她身边,也有人在一旁忍不住窃窃私语,但终究无一人上前。
她懒洋洋地打了个优雅的哈欠,强撑着越来越沉重的眼皮。
梅茜所坐的椅子前面立着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曙光冒险团招募队员,要求擅长弓术,身体健康,能力优秀者优先,薪酬可议。”
木板打磨得很光滑,字迹也相当清晰工整,可惜依旧无人问津。
说实话,连续三天三夜高强度地进行招募,梅茜现在已经相当困倦了,这比期末周熬夜翻魔法书还要消耗体力,她总感觉自己的尾巴都要绕不住了。
真是的,现在弓手本就难找,艾伯特还要求那么高,好的弓手要么一开始被预定,要么被大家族瓜分完了。
梅茜伸了个懒腰,瘫在椅子上叹了口气。
与其分头行动,不如再低低头向家族求一个嘛。
虽然家里本来就对她这位学弟青春期的叛逆颇有微词,只是架不住这位次子的坚持,又不愿意完全撕破脸,即使愿意伸以援手,也肯定不会给什么百步穿杨的神射。
但是怎么样都最起码聊胜于无吧?总比现在两手空空这样强上一些。
梅茜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里坐着多久了,反正她也没见有谁上前,艾伯特的壮举在王都里都不是秘密,加上前两回挑三拣四把人赶走,就导致现在就连凑热闹的都没有。
虽然说赶走的也不算什么好人:一个明显只图钱,报价高于市场价好几倍;另一个只是三角猫功夫,连树边站的麻雀都射不下来。
梅茜闭着眼扔个石头都比他准头强,可是有些时候,人也不能要求太多。
再过两三天这一期冒险团的报名就要截止了,没有合格的弓手通过协会的考核,到时候大家都得老老实实打道回府。
“不如直接向真神祈祷来个精灵什么的。”视觉涣散中,梅茜迷迷糊糊地想着,不小心把自己逗笑了。
这是自嘲。精灵本就极少出世,就是有,肯来他们这个小冒险团吗?
搞笑。它在不少人眼中就是个笑话呢。不少人说,这个冒险团只是一个富家少爷叛逆期跑来玩游戏的产物。
别人这么想,梅茜一点都不奇怪。
如果她之前不认识艾伯特,她估计十有**也会这么觉得。
也是,团长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公子哥,不继承家业不联姻嘴皮子一碰就想当勇者拯救世界,加上一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一个一时兴起的善魔,额外一个拿钱办事还不正经的所谓保镖,梅茜自己有时候都觉得好笑。
其实各回各家也没什么不好,她继续回塔里研究她的魔法,就当是一场临时取消的调研;诺曼可就惨了,他收了钱,真解散的话,那笔丰厚的尾款他一分也拿不到。
那个小姑娘?梅茜可不觉得她真的热爱冒险,还是不服气更多吧。对那位小姐来说,解散了也就解散了。艾伯特走不了也许正合妮娜心意。
但是艾伯特的话,梅茜打了个哈欠。两人的接触其实不是特别密切,不过据她所知,这个学弟,要比看起来的要倔强多了。
要是真的不行的话,艾伯特估计自己一个人也会出发的吧。
真不知道该说是一腔孤勇,颇具英雄风范,还是说,初生牛犊,不知道天高地厚……
不自量力。
不过,长这么帅,死了也挺可惜的。
一个人冒险还是太容易出逝了,所以为了学弟的生命安全着想,梅茜还是决定不转身回沃德家在这座小镇的临时宅邸睡午觉了。
啊,果然,她这种善魔就是天生如此善良。分不清善魔和那些恶心的人形魔物的人,就该送给矮人们修修脑子。
算了,反正她习惯了。
再说,矮人们的时间也是很宝贵的,修理废物不是他们的工作。
梅茜在胡思乱想的百忙之中又打了个哈欠。说实话,冒险团已经招募好几天了,大家基本都是东奔西跑,只有妮娜还有闲心考虑今天梳什么发型,睡到日上三竿才起。
梅茜之所以坐在这里,还是因为艾伯特和诺曼体谅她太累,才让她在这坐着招募,实际上和碰运气没什么两样。
周围好像有些许骚动,梅茜懒得理会,懒懒拨弄着自己的指甲。她这几天既要收拾行李,又要研究,又要四处找弓手,根本没睡几小时。
就算魔族身体强韧,也不是能这么糟蹋的,精神上也不好受。
说真的,事到如今,他们谁都没抱什么希望。
之所以艾伯特这么执着,还是因为一个弓手对冒险帮助太大。而梅茜的远程术法并不算顶尖。
冒险团需要一个远程侦察和输出能力优秀的人来充当斥候,这一点不可或缺。
这就又更显得弓手对他们的重要了。
可惜找不到。
梅茜正低着头发呆,却忽然觉得眼前一暗。
一片阴影不知何时从她的头顶上方笼罩下来。
随着那人的靠近,淡而清冽的气息轻拂过她的脸颊,梅茜已经模糊的精神,忽然开始不由自主地清醒。
但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就先听见了那人的声音。
是一个少年,似乎有些不太熟练大陆的语言,发音有些别扭,但音色非常好听,清晰明了。
他说:“你们,需要弓手,是吗?”
一张纸被递了过来,是曙光冒险团的招募广告,羊皮纸边泛着黄色,上面还画着当时艾伯特硬是要加上去的笑脸。
拿着纸的手指骨节分明且修长,算不上柔嫩,但看起来格外具有吸引力。白皙的皮肤透明得几乎能看到血管,而指腹似有薄茧,甲片透着健康的粉红色。
就在少年向梅茜走来并询问的一两句的短暂时间中,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们,议论声此起彼伏,私语声不断,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而少年置若罔闻,仍然自顾自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变,他说:
“我的名字,阿方索。我可以,帮助你们。”
梅茜缓缓抬起头,却在第一眼就愣住了。
是一个精灵。
一个有着浅金发色、翡绿眼眸的精灵。
梅茜从没有见过浅金发色的精灵,也没有听说过有这种发色的精灵存在。
她早在很早以前就想过了解这个神秘的种族,甚至为此翻阅过诸多典籍和资料,最终得到的信息却仍然寥寥。
此世的精灵分为两种,木精灵与水精灵。
两族相畔而居,平日里互不打扰,各自很少往来。但在危机时,两族一定会鼎力相助彼此。
两族同为精灵,但相差甚远:木精灵多为棕发黑发,眼睛为绿色或者褐色;水精灵多为银白色头发或蓝发,同样也往往拥有如湖水或月光般的眼睛。
他们分而为母树的枝叶与源泉,生活区域的不同让他们在能力上也走向了不同的分枝。
木精灵擅长弓术与植物魔法,而水精灵擅长水系魔法,包括而不限于拟态和治愈。
精灵在书本里是触不可及般的存在,虽然实际情况也差不多,但其实在近几十年已经并不是完全销声匿迹的状态。
已经有部分精灵离开了祖地,来到城市生活。这些精灵凭借着自身强大的能力与美貌,一经出现,很快便成为上流社会趋之若鹜的存在。
甚至就连王室,也为有精灵作为座上宾而感到自豪。
梅茜见到过精灵的次数屈指可数,多半是学校的讲座,入场券的获得相当困难。
但每一次她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在别人看来有些疯狂,但梅茜知道,那值得。
至少在她看来,精灵的头脑和他们的外貌一样,都是应该放进帝国最高博物馆的珍宝。
而现在,她的面前站着那些珍宝的同类之一。
精灵少年的长发束在身后,背着一把木弓,胸前水滴状的宝石简单用细绳绕起挂在胸前,头上也用细绳将羽饰简单绑在头上。
衣服并不花哨,颜色简单,面料质朴,方便行动。少年围了件灰色的披风,兜帽没摘下。皮肤很白,手指纤长,左边的长耳上缀着两个精致的金环,很明显地出卖了他非人的身份。
还有他的脸。
漂亮,太漂亮了。
语言变得贫瘠,梅茜第一次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她一百多岁了,在善魔中还算年轻,但她早年四处游历,也去过了各种各样的地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还有美人。
那些来自各个阶层的男男女女,拥有着不同的种族和身份,各种各样的风格与外貌,她见过的不说一千,也有八百。
就连传说中国家第一美人的希莲公主,她也曾有过一面之缘,也曾为对方的美貌惊叹,却从未有过今天这样的情况。
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这样的一个……
精灵。
梅茜该相信吗?
就凭眼前这个少年,背着一把没有任何装饰的弓,穿着一身旧斗篷。
有一双长长的耳朵和一张过于精致的脸?
她可从来没有听说过精灵中曾经有金发的存在。
但……
怎么说。
总感觉,有点太好看了。
运气,真的会有这么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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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