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多伦多,天亮得特别早。我到的第一天凌晨四点就睁了眼,隔着酒店的窗帘看天边那点亮,怎么也睡不着。
时差是个好东西。它让你在本市的时间之外,多偷出来一个人格。
我和周游认识十年了,但一共见过不到十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加这次多伦多的七天。也就是说,接下来的七天,可能比我们过去十年加起来还长。
会议第一天,他的特邀报告,二十五分钟,全场的笑声响了五次。
我坐在第三排,记笔记。这习惯我保持了十年:每年和他一起开会的时候,是我最认真开会的时候。现在想想,那可能不是敬业。
报告散场,他穿过人群来找我。
"许可。"他招手。
"师兄!好久不见!报告太棒了!又学习到了!"我懒得抑制自己神情和声音里的兴奋。
"是好久没见了!来来来,拥抱一个,入乡随俗一下!"作报告的亢奋情绪惯性还在。
"你明天下午的分会报告?我去听。"他说。
我说好,一边拥抱,心里那台泡泡机一边疯狂喷彩色泡泡。这台旧机器十岁了,开机速度还是很快。
第一晚是法餐,主厨是他搬来多伦多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跟主厨拥抱,用带口音的法语聊了几分钟,回头跟我们讲:里昂人,脾气坏,手艺好。
菜一道一道上,酒也是他配的。这个要醒二十分钟,这个不用。席间他讲瓷器开片,讲天文测光,讲昆虫拟态。我一样都不懂。我在心里悄悄记笔记。十年了,我一直这么记。
他是真的博学,我也是真的崇拜。这一点我到走的那天都承认。问题出在别的地方。
第三天,组委会安排自由活动,他租了车带大家去海边。出发前的纪念品商店,他挑了一只玩偶。猫头鹰。
"猫头鹰好,"他对我们说,"聪明。"
我罕见地没捧哏,而是在货架上拿了一只斗鸡眼的驼鹿。
我喜欢笨一点的东西。但我没说。人类追求聪明已经够累了,我不想放在床上的玩偶还要时时提醒我。
他也不等我的回应,自己把猫头鹰结了账。
我的沉默没有被接收到。这是那周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接收是有选择性的。他接收崇拜,不接收异议。
第四天晚上,他约我单独吃饭。原话是:别跟那帮人吃了,商业互吹累得慌,咱俩找个地方坐坐。
餐厅是他挑的,很小的日料店,主厨台只有四个座位。吃到一半,聊起音乐。他说他的歌单里爵士多,问我平时听什么。
我说:古典,和摇滚。朋克,后朋,垃圾摇滚,英伦,数摇,都听一点。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这个亮,我后来回味了很多次。
"我也喜欢朋克。"他说,"我喜欢叛逆的。"
我说:喜欢哪支?
"涅槃。"他想都没想,"很带劲。"
我说哦,给他续了杯酒。
涅槃不是朋克。涅槃是西雅图的车库和雨,是垃圾摇滚。朋克是七十年代的伦敦和纽约,是失业,是反zheng府,是破坏欲、是一张口就咬人的东西。后来的朋克可能反思这些破坏欲,但仍然是直给的冲撞的。这是我的领域,我的日常,他误闯进来了。
我又问:除了涅槃,还听什么?
他想了两秒,把话题递回了爵士。
一个说喜欢朋克的人,说不出第二支乐队的名字。我没说破。说破就俗了。但我心里那台机器卡顿了一下。喜欢是可以查证的。这里是他的盲区,他以为是他的人脉。
饭后他提议走一走。海边的步道,九点半,天刚擦黑。走着走着,他忽然开口,讲了一段往事。没人问,是他自己要讲的。
"我评教授那年,材料全院最强。投票前一天,被人恶意举报材料有问题。查了半年,查无实据。那年废了。"
我说:谁啊?
"普通同事,没有明确交集,平时客客气气的。"他的语气像在讲别人的事,"后来第二年评上了。他们没挡住我,就是耽误了我一年。"
他顿了顿,补了个包袱:那年没评上,我学会了艾灸。因祸得福。
我没笑。海风把他的话吹散了一半。我看着他的侧脸,那张脸上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心里动了一下的话。
"这事我没跟别人说过。只跟你说。"
就是这一下。十年的仰望里,这是他递给我的最贵的东西:独家的信任。那几秒钟,我关掉了泡泡机。倒不是不想喷泡泡(喷跑跑简直已经成为了惯性),只是想认真接住这份信任。
回酒店的路上我才重新开机。开机之后,一些想法伴随着泡泡排着队跳出来。
这段往事是真的,眼神骗不了人,他也不需要骗我。但它是用"因祸得福"的包装递过来的,连伤口都配了说明牌。
还有一个发现,它悄悄改变了我看他的整个方式。
他的洒脱是有出生日期的。就在被举报的那一年。之前那个材料全院最强、想往上走的年轻人,死在那间关着门的会议室里了。后来站起来的这个,是给他办的追悼会。追悼会的主题是放下。
这些年我以为我们三观一致:随性,追求幽默,追求内容大于形式。现在我知道了,我的崇拜,是他演出场馆里的一个长期座位。对于"松弛感"的全方位追求也是一种"我执",和"太想进步"相比,很难说孰优孰劣。而且这种"我执"还容易占上道德更高点,靠着"清醒"、"洒脱"的标签,仿佛可以审判"进步流"、标榜自己的"高级"。
最后一天中午,开会临时小分队的散伙饭,他坐我旁边。聊到窑,他说:你嫂子那个窑,是我老丈人给盘下来的。反正他家不缺这个。
他说得轻描淡写,顺手给全桌分了刚上的鱼。
我低头吃鱼,再次没捧哏。
他老婆不用上班,只需要折腾爱好sha时间,因为娘家提供了厚实舒服的安全垫。他的房子,他这些年的从容,他不混圈子的底气,全是这只安全垫在托着。别人不混圈子,是把全部家当押上牌桌。他不混圈子,是趴在安全垫上挥手。潇洒这个词,得按成本重新计价。
他能把敬酒讲成段子,我呢?作为对比地,我是不是,理性来说,得学祁放敬酒?
是这样的吧。我仿佛在案例对比中被自我说服,但心中仍有说不清楚的不情愿。
散伙饭结束,他说:再抱一个吧,国外都这样。
我们抱了一下。很短很平静。松开以后我往后退了一步,那个距离是我给自己量的:刚好够一个粉丝复位成一个同行。心里的泡泡机已经不工作了。
去机场的路上,我把这七天走马灯了一遍。
前半周的崇拜,后半周的破绽。
不知为何,我突然有点负罪感。
为何我总是下意识地站在一边观察,观察所有人,哪怕是我崇拜的人。
在崇拜的时候,我竟也在旁边观察我的崇拜表现和崇拜对象的反馈。
为何我没有100%沉浸式参与到这个情绪和互动呢?这种无法抑制的置身事外冷眼旁观仿佛审判的习惯,用在崇拜的人身上,真该死啊。
真希望我还能继续崇拜他。真希望这段保持神秘感的距离从未被消弭过。
可惜了。已然如此了。
只能面对我的脑子生成的结论。
第一,神秘感就是信息差。七天的高强度相处,就是把这个差填平的过程。填平了,神就没有了,只剩人。而人,我没兴趣崇拜了。
第二,多数人一辈子都在维护自己的表演,偶尔卸妆,也是因为累,不是因为信任。
第三,到底哪种程度能叫精神共鸣啊?亲密关系到底在连接和筛选什么呢?两个人同时卸妆,还刚好卸到同一频道,必然是个极小概率事件。"最后都那样"不会真的是个真理吧。
飞机上我睡了十个小时。落地北京,开机。
小满的消息躺在顶上:回来了?汇报一下神仙的成色。
我打了两行:神仙是租来的。本周到期,已经归还。
发送之前,第三条消息顶了进来。
顾远:好久不见。我下个月去北京。你方便吗?
(第二十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