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追尾》——潭石

他怎么有这么多眼泪可以流?怎么能哭起来一点声响也没有?怎么能看起来那么绝望?

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受尽误会还会毫无怨言的?不然这世界上的喜欢都是怎么被消磨掉的?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因为喜欢这种情绪就变成一个圣人的?

视若珍宝地捧着过去,不过是因为现在过得很狼狈而不堪。

迟明尧以前以为,李杨骁跟大多数活在这世上的成年人一样,经受过生活的磨砺后,逐渐羞于谈及梦想。而时至今日他才明白,李杨骁不提,不是因为羞于谈及,只是因为太过珍视,以至于不舍得将它暴露在别人轻视的眼神和言语之中。

“但就算喜欢一个人,也不一定总是那么有耐心啊,就算表现出来很有耐心,内心也一定是有些不满的,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就总得毫无条件的宠着。”

“看到那颗星星了吗?最亮的那一颗,我打算一直跟着它走下去,走到哪儿算哪儿。”

“那说不定走着走着就会回到原点了,毕竟地球是圆的。”

“那也不错,其实我一直想回去看看,只不过已经忘了这一路是怎么走过来的了……可真亮啊,那颗星星。”

“嗯,就像曾经的你一样。”

“是吗……睡吧,做个关于星星的梦。”

“那你呢?”

“我想再看一会儿,等它变得没那么亮了……”

“就走吗?”

“……嗯。”

你这个人啊,只要有一丁点希望,嘴上可能嚷嚷着要放弃,其实比谁都舍不得。

一个涉世不深的人,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哪可能是那种受了委屈还默默付出的性格?

他都不知道自己谈起恋爱来会是这个样子的,想靠近,想触碰,想亲吻……好像压抑了很久的喜欢突然在这一瞬间全部爆发了一样,让他的情绪有些失控和泛滥。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喜欢迟明尧,很喜欢很喜欢,比听到那句“我追你好不好”的时候还喜欢,比收到那一套西装的时候还喜欢,不是斯德哥尔摩在作祟,也不是愧疚的情绪大爆发,就只是纯粹的喜欢,喜欢到荷尔蒙快要满溢出来。

李杨骁没想到迟明尧会这样直白地问他,他一直以为他不会在乎这些的,迟明尧看上去自信得要命,他看起来根本就不屑于争风吃醋,但现在他却问,比喜欢宋昶还要喜欢吗。

就在这一刻,李杨骁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奇异的感觉:原来他在假装冷静自持的同时,迟明尧也在假装浑不在意。而现在他们都要假装不下去了。

但他环顾四周,又觉得这是颇为值得纪念的一刻——阳光撒了一地,让这场劫后余生显得平静无比,只有他自己知道昨晚过得多么跌宕起伏。

他本以为经历了昨晚,李杨骁会是一种很消沉的状态,毕竟他昨晚哭得那么伤心。迟明尧看着自己的右手,那种沾满泪水的感觉还在,湿漉漉的。但李杨骁就好像一株被暴雨侵袭过的植物一样,被雨水打落了一地叶子,第二天经由阳光一晒,又变得愈发鲜亮起来,丝毫不见颓态。就好像昨晚那些汹涌的泪水不是从他眼睛里流出来的一样。

那只是一个再小型不过的剧组,它很纯粹,把所有人都聚拢在一起,是一方安全的世外桃源——没有资本的掺和,没有票房的压力,也没有各种圈子的虚浮争抢。但,美好是因为封闭,这太残忍了。

李杨骁低着头往前走。

迟明尧抓过他的手,握住了,还捏了捏。

李杨骁没有挣脱,由着他握。他从来都没有觉得盛夏的夜晚有这么温柔。冰淇淋在他的身体内融化了,他自己好像也跟着冰淇淋一起融化了。

李杨骁看着他夹烟的那只手,不自觉摸了摸自己右手中指指腹的位置,刚刚那只烟被抽走的触感好像还在。他又想起迟明尧昨晚说的话,以及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那个时候的他真是讨厌啊。但在这一刻,他又觉得迟明尧没那么讨厌了。这路实在太窄了,窄到只能容得下一辆车、两个人,窄到他所有的安全感都只能从迟明尧那里获得,窄到几乎把他蛊惑,让他觉得他们俩是险途上的同行者。

所有快速闪过去的橙黄灯光,都好像正在流逝的生命一样,因为抓不住而令人万分绝望。

他情愿别人讨厌他,那样会比较好处理一点,只要讨厌回去,或是证明自己没那么讨厌就好了,这比面对喜欢要容易得多。

如果能有人牵着自己走就好了,如果能有人愿意为他指一条正确的路就好了。他突然觉得人活着是这么这么孤独,尤其是站在十字路口做出抉择的时候,怎么会如此孤立无援。

一个人当然有理由选择自己能负担得起的那种生活。喜欢终究是一个人的事情,没道理因为求不得而生憎恨。

要舍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你想要的另一些东西。否则,所有的好处都指向一边,那还有什么好选的呢。

条黑黢黢的小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们是共同的掌舵者,随时可能命丧悬崖,而他却希望这条路永远都不要抵达尽头。

迟明尧突然发现,李杨骁笑起来也很好看,和他哭起来一样好看。只是他们见面的时候,他从来都没这么笑过。

不过他们之间,好像本来也没发生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

他记得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洒了一地,窗户是大开着的,偶尔会有风吹进来,把天蓝色的窗帘都吹得飞起来。

那是这一切的起点,所有种种都还美好如初。

晴天万里,风轻云淡,梦想可期,通往未来的那扇门闪闪发光。

而那时的他也从未想过,未来竟会是如此糟糕。

因为成年人的世界遍布荆棘,前路漫漫,但很少有人有勇气在岔路口拐弯。

他看着李杨骁——他的眼睛还泛着水光,好像有无数的星光都落在里面。他想起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李杨骁半蹲在路边盯着他看,那时他转头第一眼注意到的便是他的眼睛,很漂亮,也很专注。

喜欢是有重量的,如果承受不起,就会被压得很难受,而且没办法逃离,因为就连逃离对别人来说也是一种伤害。

他们在静谧的夜色中头抵着头相互依偎,像两只争先恐后露出柔软肚皮的小动物一样,恨不能掏出心里所有的喜欢捧到彼此眼底,生怕对方看不到自己的真心。

他和迟明尧,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没办法进入迟明尧的世界,而至于他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已经挤了太多和他一样的蝼蚁了,从外面看着蝼蚁们艰难地向外蠕动、苟延残喘就好了,有谁会想不开挤进来呢?

但他不想消耗这一点点喜欢。

利用喜欢是很卑鄙的事情,他想。

何况他好像也喜欢迟明尧。

他们在黑暗里对视,李杨骁突然想到,原来自己刚刚的想法是对的,两个人在这样的黑暗里睁着眼睛,是可以看到彼此的眼神的,就好像一束若隐若现的星芒一样。

选择之所以是选择,大概就是因为,你必须要舍弃一些东西,才能得到你想要的另一些东西。否则,所有的好处都指向一边,那还有什么好选的呢。

李杨骁又隐隐觉得自己是有点依赖迟明尧的,他有时候对他的存在感到紧张,有时候又觉得有些心安……大概一个人深处绝望与黑暗之中,偶然感受到一丁点温柔的举动,就仿佛溺水之人竭尽全力地攀住一根浮木一样。迟明尧有时候对他太温柔了,以至于让他险些误认为自己是被温柔相待的,是可以有自己的浮木的。

酒店暖光的灯光像是给李杨骁刷上了一层柔光滤镜,似乎他再长出两只尖尖的耳朵,就能变成一个银发精灵一样。

迟明尧一肚子的鬼心思土崩瓦解,像迅速消融的雪堆一般,转瞬间化成了一滩春水。

他突然觉得李杨骁应该永远待在这样的柔光之下。

李杨骁:迟明尧,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迟明尧:什么?

李杨骁:和你们这些少爷不同,我们光是活着就竭尽全力了。

李杨骁:“他叫你明尧哥。”

迟明尧:“一个称呼而已,这么在意啊?”

李杨骁:“他看上去喜欢你。”

迟明尧:“是吗,但我不喜欢他,我喜欢你。”

李杨骁:“……”

他心底那点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又着起来了,又有个声音对他说,再试试吧,或许呢,都走了这么久了。

沉默有时是最有力的反击,这对于掌握了主动权的一方尤其适用。

“你最近好像有点累。”

“刚开始接手娱乐的业务,有些不太熟悉,累点也是正常的。”

“你上次说,你对娱乐圈的事情不感兴趣。”

“嗯?”

“如果不想做的话就别做了,做家居就好了。别迁就我,你就,陪着我就好了。”

“以前没遇到你,所以才不感兴趣。”

以前你把自己圈住了,以后可以活得任性一点了。

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帮你而已,20万是后来临时起意才说的,如果因此让你觉得你的梦想是廉价的,那我真的是……罪该万死。

李杨骁:“我运气不好,害得你也沾上了我的坏运气。”

迟明尧:“那你以后多跟我在一起,我运气好,都传染给你。”

迟明尧:“他如果听了你的话,也一样会后悔。两条路,不管走哪一条都会后悔。这一点你应该深有体会。”

“你们……”

迟明尧:“我会让他不那么后悔的。”

迟明尧:为了表达对陈总的谢意,这瓶酒我替他喝了。

李杨骁:我自己来喝吧。忘了说,其实我也不喜欢别人替我喝酒。

迟明尧:你不喜欢的东西在我这里无效。

李杨骁:那你替我喝的酒在我这里也无效。

迟明尧:你说无效就无效啊?

天桥前方,巨大的灯牌上已经换上了李杨骁的照片——那张笑弯了的眼睛里装着迟明尧的照片。

李杨骁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广告牌上的自己。

然后他快走了两步,走到迟明尧的面前停下来,伸手把黑色口罩拉到下巴上,微微踮起脚,在铺天盖地的雨声中亲吻迟明尧。

“哎,李杨骁,等你红了,你敢在天桥上和我接吻么?”

“要不这样,等这部剧播了,李杨骁,如果到时候你红了,你就在天桥上亲我一下,就跟刚刚一样,怎么样?”

他还记得那个天桥之吻的约定,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打算让李杨骁兑现了。

他不希望李杨骁再一次成为舆论的靶心了。

台下掌声不绝,醒来仍是美梦。

李杨骁走过去,从后面抱住迟明尧的腰,把头贴在他的肩膀上。

“怎么了?都收拾好了?”

“嗯,突然觉得特别喜欢你。”

“突然?那以前都没有特别喜欢我?”

“以前是特别特别喜欢,现在是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爱你。”

“我也爱你。”

迟明尧:要专心开车。虽然跟你一起死在路上,也算是一种挺浪漫的殉情,但你还没说过喜欢我吧?

李杨骁:我没有说过吗?

迟:我记得没有,要不,你现在说一句,让我再好好回忆一下?

李:没说过也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迟:唉,我男朋友什么时候能坦诚一点。

迟:好在你男朋友很聪明,看出你喜欢他。

只是他又想,他其实不是被追到的,是朝着迟明尧跑过来的。

他想对迟明尧说很多话,说迄今为止的每一步都不知走得是否正确,只是能遇到你已经算天大的幸运。

李杨骁:“就算没经历那些事情,我也一样会遇到你的,而且……那会是一个更好的我吧。没有那么狼狈,也不会那么不堪,过往清清白白,前途一片大好,以一个平等的姿态站到你面前,你应该会更喜欢这样的我吧。”

迟明尧:“不可能更喜欢了。现在已经最喜欢了。”

李杨骁记得那条路很窄很窄,坐上驾驶位的时候,他边系安全带边说:“只是我的车技不太好,可能会有点危险。”

暮色渐深,金灿灿的夕阳透过车窗照在迟明尧的脸上,把他棱角分明的轮廓映得有些温柔,他垂眼看着低头帮他系安全带的李杨骁说:“没关系,舍命陪你。”

照片正反面的两个人都是背对着镜头,走在同一条路上,就好像,如果一直走下去,他们最终会相遇一样。

李杨骁盯着那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他觉得自己完蛋了,他真的喜欢迟明尧,在收到这张照片之前是喜欢,收到这张照片之后,是很喜欢。

在你面前我都不是我了,你还想要我怎么办呀。

你还想要我怎么办你才肯喜欢我呀。

小时候,他不止一次幻想过爬着梯子摘月亮的场景,那时候他以为,只要梯子够长,爬得够高,总得摘到月亮的。

长大之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人人都仰望的月亮,又岂是爬着梯子能够触碰到的?

李杨骁:所以迟少想要我怎么做?

迟明尧:你什么都不用做,我来做。

三秒代表默认,他懂规则了。

好男孩的标准是什么呢?不抽烟不喝酒不染发吗?我觉得这太没有挑战性了,所以……比起好男孩,我可能更想做一个好演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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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
连载中墨倾亦清 /